阿克苏财务代办公司哪些支出不要**可以税前扣除?
在企业日常经营发展及交易往来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系列的成本支出和管理费用,这时候就会取得数量众多的原始票据和凭证,从而为会计做账打下基础。那么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过程中,哪些支出不要**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该类支出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工资薪金支出
通常,企业按月度支付给员工工资薪酬不需要**。因而,财务人员提供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证实合理性的工资支出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现金福利性支出
逢年过节时,企业发放给职工的现金福利不需要**。对于这一类支出,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扣除的原始证明材料。因而,没有**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支付给个人500元以下的支出
对于此类支出,其是指支付给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不超过500元的费用,这种情况也不需要**。但需要说明的是,该类支出通常要出具收据,并且需要注明收款人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然后便可以此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可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误餐费。而关于这类企业支出,也不需要**。通常,企业提供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便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支付差旅津贴
企业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证准予税前扣除。不过,企业需提供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另外,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好多企业经常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这项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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