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国债

    发布时间:2024-06-16

      国债  发展历史  中国最早是从清朝末期开始发行国内公债并大量举借丧权辱国的外债。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也曾多次发行公债,如1932年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曾分2期发行总额为180万元的革命战争短期公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国债发行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刚刚建立的1950年,当时为了保证仍在进行的革命战争的供给和恢复国民经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二阶段是1954-1958年,为了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分5次发行了总额为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第三阶段是1979年以后,为了克服财政困难和筹集重点建设资金,中国从1981年起重新开始发行国债。截止到1995年,共发行了8种内债,有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定向债券、保值债券、转换债券等,累计余额达3300亿元。  主要特点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  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

    上一条: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

    下一条:**

    分享:

    【扫码关注我们】

    Top